中工网讯 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典型案例发布暨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蒙古检察模式,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以及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效果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云龙介绍,这次发布的十大案例和八个典型案例从地域来讲,涵盖了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和呼和浩特铁路检察机关。从案件类型来看,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评选了15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12件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和3件提起诉讼典型案例。另外,还评选出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1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数据呈逐月递增态势,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21件,立案1534件,进入诉前程序15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75件,发布公告51件,提起诉讼35件,法院审结29件。(刘畅)